人都有老的时候,有病的时候,有死的时候,善待老者、死者,也是善待自己的将来。中国人以自己的行为培育下一代,以自己的言传影响下一代,甚至把这些思想写进教科书中。在小农社会里,政府,无论何种形式的政府都无法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机制。财富,作为唯一的、最高的财富形式:土地,辈辈相传,前辈遗留下了财富,也留下了义务:养老送终。在这种社会保障体制下,政府是很在乎对于死者的安葬。这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似乎土埋更体现血缘上的关系,更能保证宗法制度的贯彻。土埋且留坟头是殡葬文化中实物形态之一,这种有形的东西融进去一些无形的东西,就会在人们心中筑起一道无形的“孝文化”丰碑,使那些想脱离宗法羁绊的人不得不束手就范。如死不入祖坟等。 殡葬文化的确立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须的。我们主张殡葬改革并不是放弃殡葬文化,相反是要建立一套新的、与时代相适应的殡葬文化。殡葬文化是社会治理的文化支柱之一,当一种殡葬文化不仅不能支持或撑社会的治理,甚至对一个社会的生存发生重大威胁时,新的殡葬文化就必须应运而生。
殡葬文化是人类在自我意识觉醒过程中逐步建立并不断改造完善起来的。这一过程也是人类心理自我满足、自我需要的过程。这一过程正是人类从对死亡的无知、蒙胧到深刻,经历了对死亡的恐惧、求生乃至永恒的一个追求过程,这一过程中的殡葬方式正是人类对死亡认识的行为表现形式。反映在思想形式上就是灵魂说、巫说、原始宗教、科学思想形成的过程。总之,人类对死亡有了一定的认识之后,即死亡是必然的,人类就渴望人生不死,或肉体死亡而灵魂不死。因此,死亡文化的第一个作用就是超越死亡,建造永恒。对永恒的不同认识和追求就导致了人类不同的殡葬方式及对肉体处理不同的态度和方式。现代西方人认为死后把能用的器官移植到别人身上就是生命的延续和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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