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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悼词
发布人:花圈网 发布于: 2018/3/12

  以下是文书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法院院长悼词供大家参考。

  法院院长悼词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怀着沉痛的心情,悼念和彬同志,追思和彬同志的革命工作历程,缅怀和彬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回顾和彬同志牢固的党性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我们用这种方式,来送别一位对党忠心耿耿的老法官、一位法院的老领导,来学习和彬同志的工作风范和道德修养,化悲痛为力量,把和彬同志未竟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和彬同志1945年9月出生于淇县庙口乡形盆村,1963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6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和彬同志1960年2月到1963年11月,担任形盆村生产队食堂会计、司务长;1963年12月到1969年3月,在邢台四六零部队服役,担任车长、炮长;1964年4月到1969年4月,在淇县“双清”办公室工作;1969年5月到1975年8月,在滑县军管组、滑县法院工作;1975年9月至今,在淇县人民法院工作,1981年起担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到2002年12月响应机构改革的政策编外离岗。

  其间于1993年9月到1995年2月,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专业证书班学习结业。

  2004年7月11日凌晨,因患有多种疾病,医治无效病故,享年58岁。

  回顾和彬同志40多年来的革命工作历程,处处闪烁着光辉的业绩。

  在本村生产队担任会计和司务长期间,他敢于坚持原则,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受到了乡亲们的一致好评。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在军事训练和生产劳动中一马当先,冲锋在前,严格要求自己,因成绩突出曾受到三次嘉奖。

  到地方政法部门工作后,他刻苦钻研法律知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工作积极负责,对办案的各个环节一丝不苟,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和事实考验的“铁案”。

  他刚正不阿,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严厉打击了犯罪,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81年出席了安阳地区“司法双先会”,1982年出席了全省“司法双先会”。

  特别是1981年走上法院领导岗位后,和彬同志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为干警作出了榜样;工作中率先垂范,带头攻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干警作出了表率;在班子内讲政治、讲正气、讲风格、讲团结,有处理和协调各类复杂关系的能力和方法,有团结共事、和衷共济的心胸和胆识。

  2002年12月,法院进行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的政策,和彬同志需要编外离岗,在编外离岗动员会上,他率先发言,表示坚决服从组织部门的决定,表现出了甘为人梯的精神,表现出了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进退得失的崇高品格。

  编外离岗后,和彬同志一方面继续关心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以及家人,从不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素养。

  即使在最后病重期间,法院党组去看望他,他总是关注法院的工作和发展,向党组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表现出了一位法院老领导对党的审判事业的拳拳赤子之情。

  和彬同志离我们而去了,但他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留下了一位老政法的典范形象。

  总结他的一生,是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生,是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一生,是自觉实践司法为民思想、无私奉献的一生。

  他不愧为人民的忠诚卫士,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不愧为是全体法院干警乃至全县政法干警学习的楷模。

  他对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爱学习,肯钻研,年近五十岁还参加全国业大学习,以惊人的毅力出色地完成了学业,是“活到老学到老”的模范。

  他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抵制诱惑,严肃执法,是“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忠诚实践者。

  他讲大局,讲奉献,讲团结,是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榜样。

  我们悼念和彬同志,关键是要学习好、继承好他的好传统、好作风,学习他的人格魅力和为人风范,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我们一定要学习好和彬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工作成绩来告慰和彬同志。

  法院党组班子要以和彬同志为榜样,搞好团结,抓好工作,把和彬同志的好传统继承好,把和彬同志的好作风发扬光大。

  和彬同志,安息吧!

  法院院长悼词二

  3月24日晚22时05分,原丽江地区中级法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法院模范赵元甲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74岁。

  赵元甲同志生病、住院期间,中共丽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高院以及市中院非常关心。

  中共丽江市书记和自兴;市长张祖林;市委副书记王洪富、何金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清;市政协主席杨文彬等领导曾到医院看望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慰问。

  市中级法院院长官晋东代表全院干警也到医院慰问。

  赵元甲同志逝世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发来唁电、送来花圈和慰问金,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原省高级法院院长、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创教及大理、临沧中院院长等送来花圈。

  3月26日上午9时,中共丽江市委、市委老干局和市中院在丽江举行赵元甲同志追悼会。

  追悼会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官晋东主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佳瑞代表市委致悼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丽江的领导;市直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全体干警以及赵元甲同志生前好友、亲朋等200多人参加了追悼会。

  市书记和自兴在追悼会开始前向赵元甲遗像鞠躬默哀。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唁电中说:惊悉赵元甲同志不幸病逝,深为悲痛。

  赵元甲同志长期从事法院工作,为人民法院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请向赵元甲同志家属转达哀悼之情并致以深切的慰问。

  市委在悼词中,高度评价了赵元甲同志平凡而又光辉的一生。

  赵元甲同志1932年10月30日出生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田屯村。

  19xx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

  19xx年x月任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3年5月任院长、党组书记(副厅级),1993年10月离休。

  在近45年的工作中,他数十次受到国家和省、地的表彰,1989年9月,被政府授予云南省劳动模范称号;1991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优秀政法工作者,同时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1992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

  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党的政法事业,为推动丽江的民主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离休后的10余年间,赵元甲同志仍然发挥余热,经常指导和关心两级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物质装备建设,担任人民陪审员。

  他还担任丽江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督导员,在“三讲”教育、“团结干事”、“先进性教育活动”等活动中任市委巡视督导组组长,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他担任市关工委副主任,一直关心着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尽力帮助和教育青少年。

  20xx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市中院院长官晋东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化悲痛为力量,学习赵老院长的优秀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继承他的遗志,锐意进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平安、和谐丽江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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