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客服热线/企业微信号:18939884868 QQ/微信同号:972445352
相关专题: 悼词 答谢词 讣告讣闻 挽联 祭文 吊唁词 哀悼词 安慰短信 唁电 墓志铭 碑文 清明节文稿
院教授讣告范文
发布人:花圈网 发布于: 2019/9/3

  院教授讣告范文(一)

  中国现代史学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大学历史学系原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年9月1日15时15分不幸于**逝世,享年91岁。

  为寄托对**教授的哀思,定于20**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时在北医三院太平间告别厅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大学历史学系

  **先生治丧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校内人员上车地点:**大学东门生物楼前

  开车时间:20**年9月5 日上午8:20

  院教授讣告范文(二)

  著名历史学家、**师范大学周秦汉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武则天研究会名誉会长**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年11月13日上午9时08分在西安不幸去世,享年81岁。

  **教授,男,满族,1936年2月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1956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1960年毕业后曾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讲授中国通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1972年后,历任**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师范大学周秦汉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武则天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影视唐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等职。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1997年3月退休。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勤奋踏实,教书育人,桃李成林,精研学术,著作等身,深得广大师生和各届人士的广泛爱戴。即使在病重住院期间,他仍十分关注我校历史学科的建设与人才培养,为**师范大学历史学科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先生的逝世,我们深感悲痛。**教授告别仪式定于20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西安殡仪馆上善厅举行。

  **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年11月14日

  院教授讣告范文(三)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暨学术委员会委员、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原**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大学法学院教授**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年9月5日7点45分在**大学第三医院不幸逝世,享年82岁。

  **教授毕生从事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为当代中国民法学的重建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教授参与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特别是1985-1986年作为民法通则起草专家咨询小组的四位成员之一,负责起草民事责任一章,为这部被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的民事基本法的制定做出了杰出贡献。2012年,中国法学会授予**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教授自1960年起任教于**大学法律学系,曾担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和系主任。他学识渊博、治学严谨、正直清廉,工作一丝不苟,对北大法律学系及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卓著,深受同事和学生的敬重与爱戴。

  **教授的逝世不仅是北大法学院,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年9月9日9时在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谨此沉痛讣告。

  **大学法学院**教授治丧办公室

  201*年9月5日

  参加告别仪式的同志,请于9月9日上午8时在北大法学院凯原楼乘车,也可自行前往。欲致唁电、唁函或欲送花篮的单位或个人,请与**教授治丧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花圈店原创首发:http://www.shhqw.org/listzt-9230.html
手机版访问:院教授讣告范文
上一篇:教师讣告范文3篇
下一篇:山东丧事讣告的写法
相关资讯:
 ·吊唁花圈
 ·玉林市容县容州镇花店丧事白事花篮去世葬礼殡仪馆花圈订购异地送花圈
 ·祭拜用的花:专业花艺师与您探讨不同场合祭拜的花要有不同